返回

我是一摊魔修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140、念个出场诗再出场(谢谢散茄的一万点起点币打赏~)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不过,这才刚入云端,鸿雁的魂魄意识,就被直接拽入了那柄紫色长剑之中。

    紫色上仙的的身影,再一次出现在这个红衣少女面前。

    但不同于上一次,这一次紫金上仙的身影不仅朦胧无比,而且还没有开口说话。因为一出现,这一次出现的紫金上仙,就直接为鸿雁演练起了剑道神通。

    只见紫金上仙身影并指如剑,而后连踏七步,一步一登空,随后好似连接了七星,顿时星辰虚像浮现。

    也在这一瞬间,令鸿雁不寒而栗的剑道之力出现了。

    风云变幻,雷云汇聚。

    不过,这剑道之力出现的快,消失的也快。

    随后,一道像是稚童般的声音出现了“这是紫金上仙听讲了道祖讲道后,历经千年,方才自创出来的七星命雷剑解,借鉴了一部分传说中的‘星命’。你只要能修成,哪怕是你现在的剑道境界还低,只是剑主天地,都能够仗之同阶无敌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就能修真境无敌了?”鸿雁顿时惊喜,而她对于这一道稚童般的声音,虽然是第一次见,但也不陌生。

    毕竟徒剑山乃是甲五界的剑修圣地之一,对于剑灵这种存在的记载,定然是不可能少了的。

    “什么修真境?”不过闻言,这第一次出现的紫金仙剑的剑灵,却也是愣住了。

    这个境界名字,身为仙剑的剑灵,它自然是能理解的。

    但是吧,这个境界涵盖的范围,多少有点广。

    “就是修炼的境界呀?你在哪里?可以放我回去了吗?”鸿雁左顾右盼,却是没瞧见剑灵的身影。

    “我是仙剑的剑灵,而且还是一柄完好无损的仙剑。所以在伱剑心寰宇之前,是无法见到我的。不然的话,你的剑道境界,会受到我的影响,最好的结果是同质化,最差的结果是沦为我的养料。”那一道稚童般的声音先是这样解释了一下。

    然后,这道稚童般的声音继续说道“至于放你回去,你随时都可以自己回去,我只负责引导你过来,你眼下回不去,是你的剑主天地剑道境界,还未反过来滋养你的魂魄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,如果你没什么急事的话,我建议你还是在这里领悟剑道神通再回去。因为紫金上仙留下来的演法之力,对你现在这个修为来说,会有很大帮助,能至少为你节省十年苦修时间。至于在此期间,你肉身的安全,你无须担心,我身为仙剑的剑灵,早为你留下了一道剑气庇护。”

    鸿雁一听能提升自己的修为,当即就继续领悟起来。其实她之前就在领悟了,但是这一剑道神通的难度,远超她的想象,所以她才想回去后再慢慢领悟。

    最终,鸿雁也没能将这《七星命雷剑解》领悟入门,不过她的修行功力,却是提升了许多。

    “五十年修行功力!”鸿雁惊喜不已,她原本以为只有十年功力来着,哪成想一举给她增加了五十年修行功力。

    “你这资质倒也可以,不过你这修行功力是怎么一个形容方式?”那道稚童般的声音问道,它虽然是仙剑的剑灵,但诞生只有千年。

    因为上一任紫金仙剑的剑灵,被幽泉血魔的幽泉魔剑斩灭了。

    而千年时间,对于人来说,是很漫长的一段岁月了,可对于剑灵这种奇妙存在来说,大概只相当于人的幼儿期。

    而且还是刚学会走路那段幼儿期。

    “修行功力啊,就是……”鸿雁简单给剑灵描述了一下甲五界的修行方式。

    “这片天地,是道祖传道的吧?”而剑灵听完,就立马来了这么一句。

    “对呀!你还见过道祖吗?”鸿雁一听,顿时有点激动,毕竟那可是整个修仙界的修行源头。

    尽管徒剑山的古籍有记载,在道祖传道前,甲五界就有修行苗头了,但是很是杂乱。道祖传道后,不仅为天下生灵理清了修行之法,还使得剑修成为修行之士中的第一战力!

    “以前的我应该见过,但现在的我没有见过,我这么说,是因为道祖除了剑道境界没随便定外,其他的都很随便。”剑灵说道。

    鸿雁没想到这等人物,竟然还有这方面的习惯。而她对于这个剑灵前面那一番“以前的我,现在的我”讲述,虽然不清楚其中是发生了什么,但她在徒剑山的古籍中有看到过这方面的解释。

    无非是这柄仙剑曾经遭遇过什么,导致剑灵不得不泯灭自身来修复仙剑。而恢复后的仙剑,又诞生出了新的剑灵。

    如剑楼中那柄断裂仙剑,也就是龙章远手里那柄,只要剑灵愿意,其实是随时都可以修复的。

    不过很明显,那剑灵在被谭书常吃掉前,都是不愿意的。

    这时,那剑灵又说道“你想要无敌于你们这片天地的修真境,光靠《七星命雷剑解》却是不够,我虽然只能粗略感应下,但也感应到了至少四个剑心寰宇……哦,不对,是至少七个剑心寰宇的剑道境界。”

    鸿雁对于剑灵这番突然停顿,倒也没太在意,只是觉得这甲五界果真是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,连那传说中的剑心寰宇剑道境界

140、念个出场诗再出场(谢谢散茄的一万点起点币打赏~)(2/3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   《 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 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